“前幾年,我們與擔保公司的合作比較多。例如客戶覺得典當行利息較高,不能長期承受,還是青睞利息較低的銀行貸款,與我們合作的擔保公司就會幫助客戶進行申請,并且在當中進行相關的周轉,收取一定費用。不過這兩年,出于風險、成本等方面因素的考慮,再加上即便不與擔保合作,典當行自身做業務也能夠維持運營,慢慢地就終止了這樣的合作。”北京一家典當行的業務負責人告訴中國商報記者。
據了解,典當行與擔保公司另外一種比較明顯的合作是在大宗商品、倉單質押等業務之中。比如貸款沒有即付,為防范風險,可能就會考慮引入第三方來擔保,有的情況下還會追加再擔保。
記者注意到,當前還有一種合作模式也值得一提。這種做法針對的是典當業務逾期的客戶。“一旦客戶換不上錢,典當行會找到相熟的擔保公司幫客戶先‘墊資’,再由擔保公司出面幫助客戶申請其他途徑的貸款。但往往這時真正墊資的也不是擔保公司,而是他們找來的個人。”北京一位融資圈人士透露道。
然而,無論如何,擔保行業的現狀使得典當從業人士們普遍看到了對方行業蘊含的“高風險”,整體看來,與之合作的意象正在逐漸減少。
“不難發現,擔保公司的‘放大’是一種常態,比如注資1億元的宣稱能做5億元的生意;還有的擔保公司經營者本身是某個行業的從業者,比如鋼材公司老板,同時又兼做擔保,更多時候是自己為自己擔保、為關聯公司擔保;再有反擔保的做法,如果客戶資信本身就‘危險’,擔保公司為了自身保障再讓客戶提供資產反擔保,其實風險并非分散,一旦出現變故,‘跑路’很正常,所以典當行業應當對此提高警惕。”采訪中,不少典當業內人士指出。